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文件
滁价协〔2021〕3 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或个人会员:
为促进我市工程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激励企业崇尚诚信、争先创优。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滁价协)决定开展2020年度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条件
(一)滁价协单位或个人会员(含单位会员的在职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选;其中申报先进个人的名额:甲级企业不超过5人,乙级企业不超过3人,分公司不超过2人。
(二)符合《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第五、六条规定的。
(三)评选周期内在各级管理机构组织的咨询质量及日常检查中未被通报批评,无限期整改事项。
二、评选活动申报材料
(一)申报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先进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1.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先进单位申报表;
2.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先进单位申请评选报告;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评选年度财务报表及工程造价营业收入完税证明;
5.评选年度向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提交的《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评选年度企业及职工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证明材料;
7.评选年度信用信息记录;
8.其他有关资料。
(二)申报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先进个人应提供如下资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1.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先进个人申报表;
2.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先进个人申请评选报告;
3.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4.其他有关资料。
三、评选活动组织及评审
(一)企业及个人自愿参加评选活动,申报企业及个人将材料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送滁价协秘书处。
(二)滁价协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资料进行核查、评审。
(三)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先进单位或个人不得超过滁价协单位或个人会员(含单位会员在职的人员)的30%。
(四)企业及个人必须保证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按照《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评选结果将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并为获奖者颁发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550-3044718
电子邮箱:ahczzjxh@126.com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凤凰西路延伸段凤凰大厦4楼
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年2月1日
抄送: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滁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
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0年2月1日印发 |